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步伐,解决有色金属新材料行业“卡脖子”难题,促进有色金属新材料领域产学研相结合,助力地方有色金属行业高质量发展,由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主办的“2023(第三届)国际有色金属新材料大会”拟定于2023年11月17-19日在广西南宁召开。
“国际有色金属新材料大会”由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主办,多家从事有色金属行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协办的有色金属材料领域的重要学术会议,每年举办一次,2023年为第三届会议。大会宗旨是为国内外从事有色金属材料科学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专家、学者、教授、科技工作者、政府有关的管理部门领导、企业家及其它相关人员搭建一个国际交流平台,共享材料领域内研究的最新成果,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并提高新材料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会议议题
本届大会以“协同创新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为主题,拟邀请行业内院士和知名材料专家学者、企业科技人员分别作大会报告和分会场报告。大会采用大会报告、分会报告、墙报交流、展览展示等多种形式交流研讨。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100814
联系人:
贾老师 010-63971451 18210299272
尹老师 010-63971451 13601241299
传真:010-63965399
邮箱:nfsoc_icnfm@163.com
公众号:zgysjsxh
官网:https://member.ysjszk.com:8888
征文范围
本届大会将全面展示有色金属及相关领域新材料方面的新进展及研究成果,深入探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大会现面向全行业征集摘要或论文,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01.先进铜合金设计与制备
02.高性能铝合金材料设计与加工
03.镁合金
04.稀有金属材料
05.金属结构材料成型与调控
06.金属结构材料的强韧化与变形断裂
07.航天器结构材料与应用
08.先进陶瓷
09.粉末冶金
10.金属基复合材料
11.增材制造金属材料
12.表面涂镀层
13.储能材料
14.非晶与高熵合金
15.集成电路用高纯电子材料
16.同步辐射与中子表征
17.绿色分离与高质利用
18.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产业发展
19.医用有色金属材料
20.材料基因工程
21.先进连接与加工技术
22.材料先进制备加工技术
23.透射电镜材料表征与评价
24.材料疲劳与断裂
25.矿物材料循环与再生资源利用
26.相图相变与合金设计
27.生物材料先进制造
28.有色合金材料超常冶金与制备
征文要求
1.本次会议的摘要与论文的语言为中/英文;
2.凡符合大会征文范围的内容均可投递摘要,摘要字数在300字左右;
3.本次会议分正式出版会议文集(电子版,语言英文)与非出版的论文集(电子版)。如有论文出版需求,可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征文范围的未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其他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全文提交至大会;如无正式出版需求,则统一编进非出版的论文集(电子版);
4.每篇论文在5000字以内为宜,内容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300字左右)、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及手机号码等信息,论文格式见附件,文件请以“分会名称-作者姓名”命名;
5.论文摘要或全文提交至指定会议系统或邮箱;
6.论文摘要或全文截止日期:2023年8月18日(正式出版的文集),2023年10月13日(非出版的论文集)。
参会注册
1.注册网址
https://member.ysjszk.com:8888
可登录以上网址,选择本次会议进行注册报名。
2.会议付款
会议注册费标准如下表所示,不包含论文正式出版用版面费。会议期间参会代表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代表类型 |
2023年10月17日(含17日)前注册并缴费 |
2023年10月17日后注册并缴费 |
非学生代表 |
RMB2400元/人 |
RMB2600元/人 |
学生代表 |
RMB1600元/人 |
RMB1800元/人 |
付款方式一:会务系统在线支付
付款方式二:网银转账
开户名称: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百万庄支行
银行账户:0200 0014 0901 4413 573
注: 银行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参会代表材料会+姓名。
分会场设立要求
本届会议拟设立约30个分会场,会议规模约1500人,具体要求如下:
1、分会场可自行设计主题,主题征文内容不宜宽泛,应相对集中,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前沿性;
2、原则上每个分会场的主席不超过5人,且主席人选应尽可能选择本领域内的高水平专家学者;分会主席应尽可能全程参与分会场组织工作,并能尽量参加分会场现场学术交流;
3、分会场需尽可能多的邀请外籍专家、学者、企业科技人员参加此次会议;
4、分会场联系人应有充足时间负责分会场组织、与组委会的沟通等工作;
5、分会场需组织≥4名的邀请报告人,≥10名的一般性口头报告且报告人应来自于≥4个不同的单位;其中企业报告数量不少于总报告数量的15%~20%;
6、分会场应积极配合组委会的相关工作,如,分会场的组织工作、论文摘要的评审以及会后论文评审等工作。
经费支持
大会经费采取统筹统支原则。
申请时间
请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
nfsoc_icnf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