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国家及省域数据信息的挖掘整理,促进中药资源数据信息科学管理和预警体系构建,推进中药资源普查成果推广与应用,指导各省(区/市)道地药材的合理生产,探讨省域中药材生产信息统计管理模式,探讨药用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确权试点登记方法等,由中国药学会中药资源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安徽中医药大学承办的“后普查时代中药资源管理与利用研究论坛”拟定于2023年7月20-23日在广西南宁市召开。
会议议题
1. 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信息管理及成果推广应用
2.中药资源信息挖掘、预警和科学管理的经验和技术
3.信息管理技术在道地药材生产的应用
4.药用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确权试点登记方法
1.联 系 人:柯芳、余丽莹
2.联系电话:0771-2443582,18978810611、13006915609
3.邮 箱:z21@cpa.org.cn
参会人员
1.中国药学会中药资源专业委员会委员
2.中药资源领域的科研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研究生等
3. 中医药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人员、专家学者等
注册报名
填写会议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并发送回执(扫描或电子版回执)至会议组委会邮箱z21@cpa.org.cn注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
会议收费
(一)会议注册费
1、注册费标准
参会代表需缴纳1200元/人,学生800元/人(注册费包括会议资料费、会议餐等费用)。
2、缴纳方式
(1)银行转帐:于7月14日前汇款至以下帐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名:中国药学会
帐号:778350009320
汇款请注明备注:中药资源年会—参会人姓名及单位简称
(2)现场缴纳:可通过手机网银、支付宝、微信转账的方式缴纳注册费;不支持刷卡、银联闪付等方式付款。
(二)发票有关事宜
1、会议可提供“会议注册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单位团体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照片、截图等)发送至会议组委会邮箱,请在邮件主题注明“中药资源年会+参会人姓名及单位简称”,并提供开发票的准确信息:单位名称(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便确认款项归属,及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
2、汇款后因为特殊原因未能参会的代表可以通过给会议组委会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全额退还注册费,退费工作需要会后统一汇总办理,按照原汇款路径原路退回。为便于准确退款,请在提交退款申请时将原汇款人员(或单位)全称及账户信息(账号、开户行)在邮件中注明。
(三)其他
会议往返交通、住宿费自理,由会议组委会统一安排。请代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房间数量,以便会务组提前准确统计房间数量。
大会特邀专家免注册费,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学分证书
授予全程参会的代表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学分4分。